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加盟协议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29   浏览次数:462

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主动适应商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密切院校、行业、企业、校友的联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打造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品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部署和要求2014年7月,我校分别向省主管部门提出组建职教集团申请报告,经省教育厅和商务厅的批复,同意以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为牵头单位,组建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集团欢迎有志于商务事业的企业、行业协会和其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加盟。集团成员单位将本着平等协商、利益共享、合作互赢的原则,加强交流广泛合作,共谋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事业的大发展。

加盟集团的成员将遵守《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和如下协议:

 

一、集团成员的权利

1、集团成员一律平等,有参与集团各种活动和决策的权利。

2、优先享用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和信息;优先选择、使用集团内人才。

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有权向集团理事会提出在招生、教学、培训、实习、就业、师资、教学设备方面的请求。

4、成员行业协会有权优先获得企业、学校的支持,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有偿向成员单位转让科研成果或提供有偿咨询、中介服务。

5、成员企业有权优先享受学校的人才“订单”服务和员工培训服务,优先挑选优秀毕业生,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学生能力培养等教学工作和招生、就业指导工作。

6、学校有权优先向成员企业了解人才供求信息和培养要求,优先向成员企业派遣实习生,优先向成员企业输送合格毕业生,优先接受成员企业向学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

7、成员企业有要求集团成员学校为培训员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科研开发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权利。

8、对集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集团成员的义务

1、承认职业教育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2、集团成员有提供用人信息的义务,学校有提供师资、毕业生和设备信息的义务。

3、集团成员单位间应加强交流、沟通、团结和协作,自觉维护集团信誉。

4、各企业成员单位原则上成为集团内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

5、成员行业协(商)会应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集团办学提供理论指导、咨询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人才供需信息,为学校提供就业信息。

6、成员企业应向学校提供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规格等办学方面的信息,在企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学校的学生实习、教师实践和科研提供方便,及时反馈毕业生需求信息,提供人才需求计划和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选派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

7、学校应根据企业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企业培养输送高素质高技能的合格毕业生。

8、学校的培训基地、教学设施、师资与企业共享,为企业培训职工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9、完成集团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加盟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期满双方可继续签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成员单位                       执一份;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筹备办公室执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章程》协商确定。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             

牵头单位:(盖章)                     成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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