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安徽省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68号)精神以及学校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项目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请各院系结合《安徽省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我校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排查范围:各院系与企业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修订的涉及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度、协议、备忘录等。
2、排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企业资质、项目协议内容、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监管情况。
3、排查方式:院系对照工作清单开展自查,确定专人负责自查材料汇总和报送,各院系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主体责任。省教育厅进行重点抽查。
4、自查时间:即日至11月22日,11月22日下午4:30前,将附件2、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职教集团秘书处叶颖,邮箱:363269596@qq.com
附件:1、安徽省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2、安商院各院系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清单
3、安商院各院系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情况汇总表
职教集团秘书处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安徽省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方案.docx
附件2安商院各院系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清单.docx
附件3安商院各院系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情况汇总表.docx